【教师】2014—201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(公共选修)课程征课通知

发布者:陈涛发布时间:2014-11-13浏览次数:32

各二级学院、处:

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,下学期继续面向2012级、2013级全体学生开设通识选修课程。

请有意向开课的老师按照以下指导意见,填写通识选修课程申报表、授课计划、教学大纲(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、模板),交各二级学院(处)秘书。对于新教师开设课程,应根据教务处《关于通识选修课新教师任课资格认定通知》,先进行任课资格认定,方可申请课程。

请各二级学院(处)秘书在1120(第十一周星期四)之前,将本学院老师的申报材料交通识学院李臻老师处。通识学院会同教务处报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核,122(第十三周星期二)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入选课程。课程入选之后,无特殊情况,下个学期必须开课。

联系方式:电话:39966216(通识学院)39966211(教务处)

指导意见:

1.公选课的课时、学分等安排如下:

开课周

结束周

周课时

课时数

学 分

考试周

2

15

2

28

2.0

16

2

12

2

22

1.5

13

2

8

2

14

1.0

9

*课时工作量按实际上课课时计算

2.上课的时间安排,第2周起每周星期二、三、四78节。

3.课程需面向二个专业(院)以上的学生开放选择。

4.各院(处)应充分发挥本部门教师资源,鼓励、动员有条件的教师申报课程;课程要求,按照《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通识选修课建设的指导性意见》执行。

5.所有选修课内容、课程名称需注意与专业课课程内容、名称要有所区别,以避免出现学生一门课程学习两次的情况。

请相互转告!谢谢配合!

上师大天华学院通识学院、教务处

20141111

Copyright © 2013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Tianhua College. 天华学院 版权所有

学校地址:上海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邮政编码:201815 沪ICP备 10034587号-3 电话 021-39966666